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 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历年来的校级精品课程及2014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项目中择优推荐2014年-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已获省级称号的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基本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具有教授职称,学术和道德水准高、教学经验丰富,应主讲本门课程,并具体组织实施课程建设与改革。
2、教学理念先进,注重教学设计,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
3、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和专家评教达到优良水平。
4、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排前3名),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遴选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宣传发动,鼓励教学水平高、效果好的课程积极申报。
2、课程负责人填写《2014-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1)。
3、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书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排序填写《2014-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排序,评审标准见附件3。每年根据省教育厅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通知确定推荐名额,依据专家评审排名次序,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4日前将《2014-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1,纸质文件1式3份)、《2014-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其电子文档于4月14日前交教务处质控科(地点:行政楼515;邮箱:jxpgzx@126.com)。
附件1. 2014-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申报推荐表
2. 2014-2017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 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