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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通知

2015/11/06 18:18:24人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调研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研究内容

1.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问题研究

2.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问题研究

3.如何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公共资源配置,防范和遏制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研究

4.如何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

5.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重大挑战及主要对策

6.当前规避“八项规定”的主要表现及治理对策

7.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研究

8.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9.如何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和创新思路谋划高校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

10.探索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工作、基建工程、图书教材、物资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的途径和办法,提高监督工作水平,防范廉政风险

11.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问题研究

12.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惩防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力研究

13.在高校规范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14.高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研究

15.推进高校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实现权力阳光运行研究

16.加强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研究

17.高校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18.在高校大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研究

19.高校学术腐败的危害及治理研究

20.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问题研究

二、课题的申报与审批

全校党政干部、教师都可参加课题申报。可依据以上参考课题自拟研究课题题目。由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课题进行评审,评审出的课题经学校纪委会批准立项后予以公布。

申报课题时间: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纪委办公室(湖光校区行政楼403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纪委办邮箱jwb@gdou.edu.cn。

三、课题的管理

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度。由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课题主持人要有探索创新的思路,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课题经费

每项课题经费800-3000元。其中,提交研究论文(未公开发表)的课题资助800元,论文在普通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课题资助2000元,论文在CSSCI核心期刊(含扩展)发表的课题资助3000元。列为2014年省教育纪工委调研的重点课题资助3000元。

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究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调研差旅、打(复)印资料、论文发表等开支,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事宜。

各研究课题的经费,须在结题后由课题主持人签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五、课题结题和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结题时间截止2015年7月5日,研究完成后应及时向学校廉政研究中心申请结题,逾期不再办理。

2.每项课题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包括获得成果奖、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提供具有较强指导性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等。

3.发表的论文课题经费来源须注明由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资助,或写明是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课题。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
         2.广东海洋大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结题申请书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