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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培育的通知

2015/11/06 18:28:52人浏览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团委〔2014〕5号


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培育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5年在广东工业大学举办。为做好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挑战杯”竞赛的准备,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学校“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方案,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引导他们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锐意创新、积极投身科学实践,推动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实现大学生科技创新精品项目的有效培育和孵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

  长:向献兵

副组长:安立龙、洪鹏志、尹喜

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珊、王贵、宁凌、吉宏武、巩建华、李育芳、李新华、杨磊、张书文、张学松、陈青松、卓永强、郑一鸣、秦小明、栗克元、郭荣发、郭遂红、曹卫、谢仕义、简纪常、蔡鹰、谭北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

(二)专家委员会

  任:洪鹏志

常务副主任:尹喜

副主任:安立龙、秦小明、李育芳、鲁义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志荣、王建廷、付东洋、刘书成、孙长军、肖利华、汪晓明、陈达森、陈刚、林永革、居占杰、赵振宇、俞国燕、徐杰、殷学贵、曹望华、谢玲玲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由专家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教师组成。

(四)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院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各学院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104室)。

三、项目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和高职生均可申报作品。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共同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广东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实际跨专业交叉组合。

2.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或者是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业创意项目。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最近2年内的学生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竞赛成果(含国家教育部教执委)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项目申报类别与要求

(一)申报类别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别主要提升基础学科研究的创新性和实践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本类别鼓励大学生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查统计,分析得出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对策或建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本类别鼓励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科技创新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申报项目必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指导教师需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五、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与审批

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推报的项目必须是学院的精品项目,具有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

2.各学院于5月30日前收集申报作品的《作品申报书》并填写《创新项目培育汇总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104室)。

3.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分类别综合评审,报送专家委员会审核并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立项项目。

4.学校从中选送优秀项目申报2014年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

(二)项目立项与管理

1.对被确定的立项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将协调、联系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在项目培育期间,对项目给予各方面的指导。

2.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申报人所在学院团委负责立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3.各学院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专家委员会不定期对立项项目进行抽查。

4.项目组在项目结束后,需及时向校团委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申请报告、成果报告、相关技术资料等辅助材料。

5.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直接参加我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未能通过验收的,追回已经下拨的经费,并取消其项目组全体成员再次申请该项目的资格。

6.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资助经费。

7.对立项项目管理不力的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酌情减少该学院下一批次的申报指标。

(三)项目经费的管理

立项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同时纳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范畴,并对立项项目实行500元至3000元经费资助支持,推动项目顺利培育和孵化,最终实现成果转化。

经费下拨时,预先拨付总经费的60%到立项团队,剩余的40%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拨。项目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一般用于项目研究的测试、计算、分析费;调研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原材料、实验材料等消耗品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必要开支。不得从项目经费中支出餐费、劳务费、咨询费等与研究无关的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将培育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备战“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做好部署动员和指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扩大和提升活动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切实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育人宗旨,把“挑战杯”竞赛作为培养“三型”人才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三型”人才培养机制;各学院团委要设置并建设好科技创新部(组),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重视活动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借助橱窗、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培育科技创新项目和举办“挑战杯”竞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要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作品和典型团队,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科技学术实践,努力在校园中营造热爱学习、崇尚学术、追求真理、敢于创新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校园学风建设。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培育申报书
         2.2014年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培育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