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务〔2013〕36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教学质量的检查,规范各教学环节的管理,及时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总结教学经验,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突出学院(部)在落实和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及在教学过程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经研究,决定于第10~12周在全校开展本科及高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分为学院(部)检查和学校抽查两部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部)检查
各学院(部)要根据检查参考内容制订本单位期
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通过检查相关材料(最少抽查10%)、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发现教学运行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检查参考内容主要包括:
(一)课堂教学状况
1、教学任务落实到位情况(实际上课教师与教学任务书所列任课教师符合情况)。
2、教学运行状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公布与执行情况等)。
3、教师上课情况(出勤、课堂秩序、授课质量、作业布置与批改、调停课与补课等情况)。
4、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5、院系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情况,各学院(部)、系尤其要组织专家对拟晋升职称的教师授课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职称评审教学效果的主要支撑材料。
6、学院(部)、系领导听课、教师之间听课评课情况。
7、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了解相关教学工作情况。
8、命题、巡考、监考和考核等组织落实情况。
(二)学院(部)教学工作状况
1、本学期学院(部)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班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预审情况。
3、新上课教师和上学期学生评教成绩较差教师的授课情况。
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教学经验交流情况。
5、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情况。
6、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7、学院(部)组织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培训情况。
8、检查并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一是落实授课任务,在任课教师安排方面有困难的,有关教学单位须尽快提出解决措施并及时向教务处和人事处反映;二是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
9、做好本学期各类考试特别是提前考试的组织、安排、检查和试卷归档工作。
10、各专业学院关于高职专业教学建设及教学管理情况。
11、上学期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12、各单位举办公开课落实情况。
13、授课计划、试卷、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报告等教学资料归档。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相关教学基本文件的评阅、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14、系(教研室、课程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研活动是否做到有专题、有记录、有成效。
15、各学院(部)可以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自定若干检查项目。如有校级及以上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建设点及重点扶持、特色专业等专业建设成果总结等。
(三)实践教学检查
1、检查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情况。
2、检查各类实验、实训、实习的安排、组织与进展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06〕57号)的要求,对201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4、本学期前9周实验教学中实验开出率和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所占的比例及完成情况。
二、学校组织检查
(一)教务处检查
1、组织为期一周的教学(包括课堂实验、实习)秩序检查。
2、组织召开“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教师、学生座谈会。
3、会同教师卓越中心组织专家听课。
4、组织针对文科专业实践教学进行专门抽查。
5、对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毕业问卷调查。
(二)教学基本保障检查
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检查落实人、财、物保障教学运行情况。图书馆、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重点检查多媒体教室、网络设备运行和有效保障教学情况。
(三)学风检查
学生处、校团委督促各单位检查落实学风建设情况,协同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
位及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批评、通报,并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对于擅自调课、停
课、调教室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各有关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二)各学院(部)要建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以便备查。
(三)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校、学院(部)检查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内容,比如集体听课、随机听课、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和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教师上课迟到、早退的人次,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的次数等。
(四)各学院(部)要在5月1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5月2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含纸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515室),电子邮箱:jxpgzx@126.com。
(五)学校初定于第13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由各学院(部)有关负责人汇报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部)应认真组织干部、教师深入教学一线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获取信息、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校教风、学风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5月8日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