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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通知

2015/11/07 09:35:53人浏览

关于开展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通知

广海大纪〔2013〕2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研究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

1、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加强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

3、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4、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机制研究;

5、高校领导干部权利运行制约机制研究;

6、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

7、加强高校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面临的挑战和对策研究;

8、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

10、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开展研究;

11、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研究;

12、探索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工作、基建工程、图书教材、物资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的途径和办法,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1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4、有效防治学术腐败研究;

15、在高校规范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16、高校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研究;

17、在教育系统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研究;

18、高校校办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9、高校公务用车改革问题研究;

20、现代科技在预防腐败中应用研究。

二、课题的申报与审批

全校党政干部、教师都可参加课题申报。可依据以上参考课题自拟研究课题题目,由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课题进行评议,评出拟立项课题经学校纪委批准立项,并对立项课题予以公布。

申报课题时间:2013年6月15日-7月10日。书面申报材料报纪委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403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纪委办邮箱jwb@gdou.edu.cn。

三、课题的管理

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度。由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课题主持人要有探索创新的思路,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课题经费

每项课题经费1000-3000元。其中,提交研究论文(未公开发表)的课题资助1000元,论文在普通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课题资助2000元,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课题资助3000元。

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究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调研差旅、打(复)印资料、论文发表等开支,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事宜。

各研究课题的经费,须在结题后由课题主持人签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五、课题结题和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结题时间截止2014年7月10日,研究完成后应及时向学校廉政研究中心申请结题,逾期不再办理结题。

2、每项课题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包括获得成果奖、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提供具有较强指导性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等。

3、课题各类研究成果的研究单位(如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等)必须以“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署名。

 

附件1:课题申报书

附件2:结题申请书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