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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出国进行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2015/11/07 09:16:06人浏览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内外教学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1233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分批选派教学一线优秀教师出国(境)进行教学能力培训。为做好2013年度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

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组织形式、先进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了解国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学习国外大学人才模式改革的经验、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体制以及教学改革情况,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及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提高。

二、选派条件

按照大文科类和理工科类交替分批选派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的教学一线教师赴境外进行教学能力培训。2013年以选派大文科类教师为主,名额为20人(对英语教师实行适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参加过校内教学能力集中培训并获得校级以上学习证明的教师。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已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且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上,承担的教学工作达到其聘任的岗位任务要求;

2、身体健康,能胜任境外的培训进修任务;

3、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4、近五年未曾在境外留学或进修半年以上。

(二)学校在遴选评审中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考虑:

1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2、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学校师德标兵;

3、校级及以上特色(名牌、示范或重点)专业带头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4、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

5、在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教师,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校级教师授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任课教师;

6、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重点培养教师;

7、其他优秀教师。

 三、培训国别和时间

 1、培训国别:美国或其他国家。

 2、培训时间:培训派出时间安排在2013年下半年或2014年上半年,期限为3-4周。

四、选派程序

按照教师个人申请、教师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等程序进行选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教师申请。由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内外教学技能培训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对推荐者进行排序,并报教师卓越中心。

3、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初选名单,报学校审批。

4、学校审批并公布选派对象名单。

5、选派对象与学校签订出国培训协议,明确权责关系,并依据协议,在完成规定的事项后报销相关费用。

6由对外联络处负责确定培训单位,协助选派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经费资助办法

出国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校、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申请人个人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学校承担60%,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申请人个人共同承担40%(具体比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申请人个人协商,且个人承担15%以上)。其他费用自理。

六、培训要求及相关管理考核

培训要求、人员待遇及相关管理考核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内外教学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鼓励各教学单位使用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或其他经费资助教师出国培训。全部培训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申请人个人承担的,不占学校的资助名额指标,但须按上述选派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2、寸金学院可参照本通知精神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培训,资助经费和相关待遇由学院和个人共同承担。

3、双肩挑教师归属所挂靠的单位进行申请遴选。

4、申请人在申请表内应作出适当的培训后工作承诺,届时该承诺将写入培训协议,如未能完成承诺,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各单位(部门)要在517日前,将本单位(部门)的推荐汇总表和申请人材料交至教师卓越中心办公室(钟海楼04033),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doujszyzx@126.com。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2396130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内外教学技能培训申请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内外教学技能培训申请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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