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4号)的精神,2013年广东省将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委属高等学校)中选派50名从事教学、科研的优秀教师赴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研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学成回国为广东教育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未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三)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申请访问学者的,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岁以下,且有3年以上来校工作经历。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年龄50岁以下,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五)所有申请人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
(六)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
(七)身心健康。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2013年4月6日~23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逾期系统将关闭。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在本单位(部门)内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附件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于4月2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师资科邮箱:gdouszk@163.com。(联系人:曾昭茂、申晔,电话:0759-2383398)。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4号)
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