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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科研劳动的创造性价值

2016/09/08 11:00:37人浏览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对于广大科研工作者来说,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令人鼓舞和期待。

  受访学者认为,充分尊重科研工作者的劳动价值和科研活动的规律,会进一步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意见》的通过,将会对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科学研究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重要作用。

  重视无形的创造性劳动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科学研究事业。近年来,随着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快速推进,科学研究经费连年大幅增长,科研人员的待遇有了明显改善。但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近年来,科研工作者该如何获得体现其劳动价值的合理收入等问题,受到了学术界乃至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人才是科研活动中最宝贵的资源,科研人力资本的补偿力度,影响着科研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乃至影响到国家创新体系的产出水平和产出质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薛澜等人发现,我国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着“重物轻人”现象,科研活动中的人力资本投入难以得到合理补偿。

  “见物不见人”,强调有形的图书资料、支出票据等,而忽视无形的创造性劳动成为困扰科研工作者的难题。在一些科研机构和高校中,报销、“课题经费用不了”等,导致了某些科研工作者不愿申报课题的现象。

  国内一些公立医院在改革时,承认和尊重医生的专业化素养和劳动,从而避免“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等现象的蔓延。这类举措让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张广保深有感触。他表示,科研活动是具有专业性的创造性劳动。一些高校与科研机构在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只受理因参加学术会议而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却未充分兼顾作为核心的科研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科研事业的进步,在根本上所依靠的恰恰是科研工作者主体性、创造性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