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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请病事假制度

2016/09/07 16:37:55人浏览
 

   一、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的证明,请病假在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的须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二、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审核同意、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三、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班主任、所在学院办公室销假。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