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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021/03/31 08:03:29人浏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招办〔20202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研究潜能、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的原则。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硕士招生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复试管理

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有教授职称专家、硕士点负责人、学院纪委(纪检小组)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督查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综合考核小组: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3.招生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小组长)任组长,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导师代表及党务秘书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组织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学院要做好人文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A类考生要求。

2.复试名单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实行差额复试,按招生名额1:1.2-1: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8.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可选择性提交。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 42日(星期五)

2.复试方式

1)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钉钉”,备用平台“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2个钉钉账号、熟悉操作。

2)学校端: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集中面试。

3)考生端:准备好硬件设备,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提前调试演练软件,确保网络通畅、环境简洁安静,准备必要的文具和相关提交材料。面试前须将摄像头旋转360度进行环境展示,并背对门而坐进行复试。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对应2个钉钉账号)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手机)。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和测试。如确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和沟通。

3.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复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主要包括: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5)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7)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构成及考核形式

复试成绩为网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构成如下:

1)专业课复试考核占30%,考核形式为“随机抽题并对答”方式,先读题后解答(考生思考时间≤5分钟);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占20%,考核形式为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考核形式为面试方式。

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并进行书面记录。网络远程复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考生复试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

1)考生下载、注册2个钉钉账号,复试小组秘书建立复试考生钉钉群,并发布给小组内的考生,考生须用2个钉钉账号加小组秘书为钉钉好友。

2)小组秘书发布给每个考生一个三位数编号,并要求考生修改钉钉名片(昵称)为“编号+姓名1”、“编号+姓名2”格式,如“001张三1”、“001张三2”,便于后续流程。编号并非复试的顺序,复试顺序随机产生。

3)考生须按照本方案中复试安排的“资格审查”要求,逐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文档格式和命名规范要求:“资格审查材料” “学习证明材料”命名规范为“资审+编号+姓名”“承诺书+编号+姓名”“学习+编号+姓名”,如“资审001张三”。表内考生个人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要求签名处须手写签名。以上2份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返回给小组秘书本人,压缩包命名规范为“编号+姓名”。

4)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准备好身份证,复试时须出示。

认真检查和调试好软硬件,确保网速畅通,操作熟练。

2.进入复试

1)随机顺序。小组秘书按照随机产生的复试顺序逐一呼叫考生进入复试(线上考场),并提前通知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耐心等待,因个人原因退出复试考生钉钉群,小组秘书通过电话等形式多方联系不回应,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责任自负。

2)复试考生网络异常(掉线)。若视频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更换面试题目)。

3.身份核验

1)复试时,小组秘书、学院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再次核对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失或不合规范要求,则不能进行复试。

2)考生须在摄像头前清晰展示身份证,复试小组进行核查。

(五)应急预案

1.平台崩溃。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提前进行复试实战演练,测试复试平台的稳定性。

2.网络异常。复试小组准备好备用网络,如数据流量包。如网络突然中断,立即启用备用网络。

3.应急预案。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系统平台、网络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复试小组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体检

复试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权重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尽快将复试结果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及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

学院将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咨询电话:0759-2396259

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