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
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4.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
5.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6.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须于4月25日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行政楼323室。 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8132697@qq.com。联系人:申晔;联系电话:0759-2383398。
广东海洋大学
2017年4月20日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