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通知公告-广东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1/07 09:37:54人浏览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三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校教务〔200711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学校重点资助编写出版能体现学校学科特色、反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

2、申报教材必须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本科课程,并确定在该课程的教学中使用。

3、鼓励教师针对学校教学实际,编写出版体现教学特色的实验、实习课程教材。

4、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国家、省级特色(重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编写出版主要课程的教材。

5、已经获批国家级、省部级规划立项的教材。此类项目需报教务处备案,不占用本次名额。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主编,下同)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3年以上,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3轮次以上。

2、申请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能力,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及专家评教均为优秀。

3、申请人主持过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主持过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承担课程教学相关的学科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

4、已获学校规划教材立项支持而教材尚未正式出版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新的教材立项。

三、申报审核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教材出版计划,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请立项。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申请书》内所涉及的教研教改情况、科研情况等佐证材料1份,教材编写大纲、教材讲义1套,修订教材须提供原版本教材1本。

3、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组织初审,组织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每个申报项目不得少于2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评议,附件2)并签署意见,向学校择优推荐。

4、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

5、拟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组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教务处集中受理材料时间为2013912-13日,过期不予受理。

2、上报材料要求:《申请书》13份,《申请书》内所涉及的教研教改情况、科研情况等佐证材料1份,课程教学大纲、讲义、《推荐表》各11份,项目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高教室(主校区行政楼303),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jwcgjs@126.com

五、其他事项

1、为做好我校教师教材编写出版信息统计,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填写《各教学单位20122013年教师主编、参编教材统计表》(附件3),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2、申报立项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统稿,教学单位及学校组织专家审稿。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141231日前按计划、保质量正式出版。对无故未按期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立项且取消经费支助,终止其合同,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为了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教师多出版能体现我校特色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主编要推荐3个以上国家级出版社。

4、凡未列入国家规划教材或未经学校审查批准擅自出版的教材,学校不予资助和奖励,不纳入教材使用计划。

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238302913726917893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2.广东海洋大学教材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
         3.各教学单位2012~2013年教师主编、参编教材统计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