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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5/11/07 09:41:58人浏览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实施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将组织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启动2013-2015年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启动“创新强校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创新强校工程”教学建设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数额

1、协同育人平台项目。各本科专业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课程共享资源建设为依托,创新校内教育资源共享、区域资源共享和行业资源共享机制,构建校企、校校、校所、校政等协同育人平台。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专业大类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2万元。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围绕“双百工程”人才培养实践,相关学院依托硕士、博士授权学科和专业,各申报1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2万元。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海洋与气象学院、农学院、工程学院和信息学院相关专业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2万元。

4、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项目。各专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围绕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申报1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可增加申报一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所在专业可增加申报相应数量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课程由教授牵头组织申报;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单位可以一级学科为单位,各申报1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1.5万元。

5、优秀教学团队项目。省级及以上特色(重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及以精品课程、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依托相关课程建设各申报1个优秀教学团队项目。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1万元。

6、省级教学名师培育项目。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校教务〔200768号和《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0747号) 的要求,凡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教学效果优良,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取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发表高水平论文 或出版专著的教师均可报名,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培养对象。已列入学校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不需要另行申报。每个项目校 内经费资助不超过1万元。

7、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组织申报,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搭建校企合作、校所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平台;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1万元。

8、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不再申报,在学校已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2万元。

9、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项目。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申报,探索拔尖人才、复合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1万元。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各单位以2012年校级立项批准的项目为基数申报,申报项目总数不应超过批准项目数的2倍。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0.5万元。各单位组织学生参加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如数学建模、物理竞赛、化学竞赛、设计大赛等项目必须申报,否则不予经费支持。原则上,每个项目校内经费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的项目为20132015年 我校拟推荐的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项目。期间,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和具体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从本次申报的规划项目中择优遴选 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不另行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因此,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与建设已有工作基础和未来几年建设 规划,统筹组织,做好本次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2、 学校近期抓紧编制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并上报广东省教育厅接受评审,建设规划是否科学、具体、可行,是学校获取“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资源、推进学校教 学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契机。基于此项工作非常紧迫和重要,请各单位组织有关项目申报人员先行确定拟申报项目的名称,各单位按附表1的要求汇总项目基本信息,于1015日前将附表1(纸质稿1份,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送教务处高教室,电子版发高教室邮箱(jwcgjs@126.com)。

    3、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者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于1030日之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各类项目申报书纸质稿13份,电子版发送jxpgzx@126.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4、联系人:高教室,乔玉香,办公电话:2383028,手机:13726917893

质量监控科,刘靖,办公电话:2383363,手机:13824823776

实践教学科,徐文歆:办公电话:2383121, 手机:13189807371

          

教 务 处

                                              20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