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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1/07 09:42:18人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2013年度课题指南在面向全省高校征集课题选题的基础上形成,涵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领域。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

    (二)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课题不得自定标题,否则不予受理;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
二、课题立项
    2013
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全省共设重点课题57项,一般课题88项,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2009
年度至2012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课题研究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不得同时申报超过两个课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课题负责人;没有担任课题负责人的参与者不得申报超过两个课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对获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将安排专门导师指导课题研究,同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二)申报程序。此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

    (三)名额分配

    按省厅要求,各申报学校要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每所本科院校不超过12项。我校名额分配为思政部申报不超过4项,其他学院及部门申报不超过1项。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书》填报要求。《课题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打印一式3份先提交到所在学院或部门,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初审后按限报数将《课题申报书》及《课题申报一览表》于109日提交到科技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申报材料由科技处审核后再分配在线申报账户给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周斌、陈关怡

     联系电话:2396193

     邮箱:gdousk@163.com

    (三) 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具备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精力及其他相关条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 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由广东省教育厅撤销其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如属资助经费课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附件: 1. 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

         3. 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