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校2014年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广海大党〔2011〕9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广海大党〔2011〕10号)的精神,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现将2014年我校师资培训计划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应按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二、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培训项目,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在岗位相适应。已进行培训且培训结束后服务未满2周年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正在进行培训
尚未结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申报。
三、若以国内访问学者身份参加培训,必须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须经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各单位(部门)在汇总《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时须按急需程度进行排序,并将《计划表》和《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申请表》(附件2)于10月2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32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douszk@126.com(电子文档按统一格式命名:某某学院人才培训计划)。联系人:申晔,联系电话:2383398。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
2.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申请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