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2013〕18号
各二级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湛江市直工委《关于加强和规范< 中国共产党党员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执行。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13年5月29日前派人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党员证(先只领取内芯),组织部统一分配党员证编码(领取数量以党内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分配的党员证号码段将编号分配给每名党员,并组织指导填写党员证基本资料,不得涂改;
三、各二级党组织将填好的党员证按照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连同《< 党员证>发放登记表》(见附件2)一并送回党委组织部;
四、党委组织部派专人将党员证送至市直工委加盖钢印后,发放到各二级党组织。
咨询电话:2383318 ,党委组织部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