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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2016/09/06 14:54:15人浏览
 

负责科研工作、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对党政一把手负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负责组织科研团队与教师科研能力培养与考核,组织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

3、负责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分数计算,督促与检查、教师科研情况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学科申报与评估工作。

5、组织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审核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一级学科硕士点的申报与定期评估工作。

6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研究生,督促、检查研究生教学工作。

7、组织制定研究生招生的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学位论文评审、毕业环节等工作。

8、做好导师队伍管理与建设工作,组织申报研究生导师的申报、遴选、聘任与考核工作。

9、指导研究生教学秘书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答辩、奖惩、学业资料以及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年度科研工作总结报告,完成学校领导与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