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主持全院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院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
2、主持制定和落实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学院发展的顶层设计;
3、根据发展需要,主持用人规划,主持审定并实施教师培养计划,负责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工作;
4、主持本部门经费使用计划的制定,负责本部门经费使用的审批;
5、主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负责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7、主持审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科研工作计划、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等计划,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8、负责全院学术交流、对外交流和对外服务工作;
9、负责全院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校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