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马院院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暂行) - 岗位责任制度-广东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岗位责任制度

马院院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暂行)

2017/09/05 16:25:29人浏览

马院院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暂行)

2016.12.5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与师生员工的联系,更好地发扬民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师生员工的诉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今后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进而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每周三上午810-1200为接待日时间,寒暑假及节假日暂停。院长副院长办公室在教学主楼907室,书记副院长办公室在教学主楼908室。

二、接待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各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接待项目

1.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改革、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师生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学院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院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4.报账签字等事宜。

5.其他需要面谈的事宜。

四、预约组织安排

1、每周二前在学院微信群和qq群发布周三上午学院领导值班信息。

2、每周二下班前,各位老师、学生可以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与某位学院领导的预约事项。

3、院领导周三上午时间段原则上必须到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如有上级通知开会等特殊原因需变更,将由院办负责协调。

4、如有紧急事情需要约见院领导的,可提前电话或短信与具体分管的院领导联系。

五、处理与反馈

1.及时处理。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属于研究后处理的问题,待后研究答复;需学院党政会议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

2.督办落实。学院办公室应根据《院领导接待日有关事项登记表》中的领导意见,督促交办事项的落实。

3.及时反馈。院办应积极主动配合党政领导查询、督办,及时反馈结果,确保院领导接待日活动的实效性。

六、接待要求

1.院领导应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或协调解决提出的问题。

2.院领导为师生服务。

3.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应记录在案,由院办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附:《马院领导接待日有关事项登记表》

 

附件:

马院领导接待日有关事项登记表 

                           年度编号:

来访人姓名

来访人身份

来访人联系方式

接访时间

接访地点

接访领导

参与接访人员

受理问题概述

(可附材料)

接访领导

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 日

院办

落实处理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来访人对处理结果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