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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5/11/06 20:17:03人浏览

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和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和研究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工作机制。

(二)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作为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在分管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研究生培养学院分党委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分党委书记负责。在学院分党委和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专职(或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专职(或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编制在学院,接受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二、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以辅导员和研究生导师为主体,同时配备专门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以及发挥研究生任课教师的引导作用。

(二)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要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学校要定期组织导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经验交流,评选优秀导师,不断提高导师育人水平。要积极构建研究生导师育人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导师的责任与义务,鼓励导师参与到研究生党团和班集体建设及各类活动中,有效调动导师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育人作为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必要条件,实施“一票否决”制。要制订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三)建设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达到一定在校生人数的学院须保证专职研究生辅导员的配备,未达到相应人数的学院须配备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应对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予以明确。

(四)选配好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党支部按学院分别建设,可建在班级、年级和专业上。博士研究生可统一建立一个支部,也可按学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一同建立支部。要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将研究生党支部打造成研究生最坚强的团队核心。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工作能力突出、有奉献精神的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担任党支部书记。

 三、明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分工

(一)学校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职责:

1、学校党委要定期听取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分管领导代表校党委对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有效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会议,研究和指导全校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制订有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章制度,对各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指导。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和《海大研究生报》的指导工作。

(二)学院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要职责:

1、落实学校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本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规划和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

2、做好本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和研究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3、指导、督促和检查本院导师对研究生的教书育人工作。

4、指导本院研究生学团组织工作。

(三)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职责:

1、切实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在指导研究生学业和进行教学科研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研究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人格培养和品德修养。

2、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学风不正或学术不端的问题,应及时察觉并认真处理。

3、应围绕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定期与研究生谈心,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要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学生树大志、立大业,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去,并为研究生就业提供推荐和帮助。

 四、构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体系

(一)以研究生党建为龙头,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将党建与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品格培养结合起来,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筑研究生的精神支柱。研究生党支部按学院分别建设,可建在班级、年级和专业上。博士研究生可统一建立一个支部,也可按学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一同建立支部。要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将研究生党支部打造成研究生最坚强的团队核心。加大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吸收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加入党组织。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重视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在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重大政治考验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培养研究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文情怀。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环节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好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做到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要在研究生科学研究、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培养研究生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引导研究生做到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大力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协同创新、实践育人新模式。强化研究生实践教育环节,将社会实践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积极与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大力开展协同创新,探索实践育人、科技育人、党建育人新模式、新机制。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规范、有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建立社会实践保障体系,安排必要的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

(四)倡导研究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培养研究生的责任意识和自主意识,丰富研究生的校园生活,充分利用第二课堂活动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支持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工作,鼓励办好《海大研究生报》。

(五)加强对研究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发挥就业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导向作用。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在一年级新生中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在三年级毕业生中开展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的活动,鼓励毕业研究生到国家急需的地区和行业就业。

(六)加强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人格的完善。针对研究生实际开展符合研究生心理、生理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加大对研究生特殊个体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力度。建立研究生心理健康档案,提高研究生心理健康水平。

(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深化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思政政治理论课教学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进一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