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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

2015/11/06 20:17:32人浏览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东海洋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的导师、申请学位人员

一、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申请

计划参加论文答辩的2010级学术学位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等,由本人提出答辩及学位的书面申请,培养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审查内容为:所修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学分是否修满,成绩是否合格等。不受理欠费学生的申请。

二、学位论文检测

学位申请者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能送审、答辩。

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须在415前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按研究生处网站上规定格式,双面打印),研究生处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于4月18日前反馈检测结果。初次检测重复率超过60%或二次检测重复率超过20%,即为检测结果不达标,不能参加论文盲评和答辩。初次检测重复率超过20%但不超过60%的学位论文,将退回修改,修改时间为一周。

三、材料报送

纸版学位论文于(一式3份)4月24日前提交(要求与电子版一致)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统一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处集中受理时间为4月2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学位论文盲评

2013届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实行盲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实行评由各培养学院决定。参加盲评的学位论文由我处统一送审

通过论文评阅的研究生须于5月20日前将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按要求填报完毕,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交到我处。审批材料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答辩委员会专家的聘请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院提出名单后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答辩委员会专家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秘书)以学校的名义聘请。

、答辩时间

研究生答辩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0日。

七、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授予审批材料会后将相关材料和审议结果整理后于6月13日前报研究生处。

八、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九、颁发证书

十、其它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达标标准:(1)文字复制比小于20%;(2)该比例应剔除与研究生本人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为导师的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的重复部分

所需的各类表格材料均可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栏目中下载:http://yjs.gdou.edu.cn/yjsc/html/xiazaizhongxin/201003/23-147.html

电子版学位论文统一以“学号+姓名”的形式命名,如:200954701411张三。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