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思政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研究生纪律与考勤 - 学生园地-广东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研究生纪律与考勤

2016/09/08 16:32:54人浏览
 

 研究生要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学校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有关请假手续如下:

(一)因培养工作需要,研究生拟到外单位学习或进行实验的,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导师、院(部)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后方可离校。

(二)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在校期间请病假须出示指定医院证明,外出期间请病假须出示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事假1周以内由指导教师和所在院(部)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周者,还需报研究生处批准。病假、事假一般每个学期累计不超过1个月。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研究生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校不受理其出国探亲、旅游等方面的请假申请。在学研究生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最后1学期提出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