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工作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事假:因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上课或呆在学校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还要上报校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4、所有在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流程
1、统一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填写请假条(后有附件),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事假者必须阐明原由,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
2、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
3、批准后,假条由辅导员负责保管,与考勤表一起上交研究生部,并由研究生部记录在案。
三、请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辅导员审批。
2、三天以上至一星期的请假,由院长审批。
3、一星期以上的请假,由研究生处审批。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班长或学习委员代办理请假条并亲自电话给辅导员说明情况。
2、学生在假期期满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校,必须在假期内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获批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得到同意后,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节假日期满不能返校者,也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五、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并持经辅导员签字(证明返校时间)后的《请假条》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超过时间请假无效。
六、其它
1、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不能模仿辅导员或院长笔迹,复制假条,偷盖印章等作假行为。一旦发现,给予作假者严惩。
3、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准。
4、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5、原则上一班在同一时间内请假人数不得超过五人。一人一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6、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7、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7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8、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
9、学生在双休日若班级、院系无集体活动,而本人要出湛江市,须向辅导员请假后,方可离校。但周一前必须返校。
10、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3)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4)假满后不销假者;
(5)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6)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7)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8)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系领导同意者除外);
(9)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
附: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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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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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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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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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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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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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请假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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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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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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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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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时间:
请假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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