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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2016/09/07 10:36:07人浏览
 

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掌握教师课堂教学现状,除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学生评价的各项要求外,学院决定在学院层面实施由学生、专家、同行等共同组成的评教制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一、学生评教制度

1. 每学年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抽查的评分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量化测评。

2. 学生评教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的评定,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学生情况分别制定测评表,以30%的比例抽样,以不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调研。

3. 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

二、专家评教制度

1. 学院定期聘请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对专兼职教师进行随堂听课指导。

2. 通过教学专家的听课记录和座谈会汇总,学院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和量化评比。

三、领导评教制度

1. 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每学期学院各级领导都要按照规定对任课教师听课,并对所听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综合测评:处级干部听课5-7人次,科级干部听课3-5人次,教研室主任听课3人次,通过听课记录表,学院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量化评比。

2. 学校领导听课制度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都要随机听课,由教学副院长在每学期初安排时间并与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联系,落实听课任务,校级领导由锁听课程的教研室主任或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教研室老师陪同,并填写听课记录卡。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1-2人次,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2-3人次。通过听课记录卡,学院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量化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