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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制度》

2016/09/07 10:40:44人浏览
 

教研活动是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和教学质量有效提升的根本保证。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教研活动主题应围绕日常教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为规范教研活动,特作以下规定:

一、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制度主要目的为提高各门课程教学质量,确保课程教学在四个统一的基础上,实现一个补充,充分体现规范化要求与个性化发挥相结合的教学理念。

1.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除外)各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前1周之内,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专兼职)进行1-2天的集体备课或教学探讨。

2. 集体备课围绕本学期的教学内容,结合各级教学部门的要求,商定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讲义提纲,并对课程教学的难点、重点进行充分讨论,拟定课程教学的教授方案和讲义模板。

3. 通过集体备课,各教研室要基本实现课程教学的四个统一,即统一教案、统一多媒体课件、统一命题和统一阅卷;一个补充即教师要根据每学期的时政情况和教学要求,随时更新、补充教学所需的辅导资料和教学案例。教师所用教案须经教学研讨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专业课程除外)。

二、教学研讨制度

对教学计划执行中出现的分歧意见,应通过研讨和协商解决,如仍然存在分歧,可报学院院务会研究处理。

1. 教研室每个月定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教研活动,针对教学中所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和研究,以规范化和程序性的方式统一解决。

2. 教研活动均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详细记录教研活动的情况。教研记录要将研讨主题、研讨过程(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研讨结论和集中处理意见等,并留存相关图片、音像、文字记录等资料。

3. 教研活动记录本由教研室主任于年底上交到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根据教研活动对每位教师参与讨论时的发言记录,统计教研活动的实际参与人次;未按时参会的教师,将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4. 学院鼓励和支持各教研室把灵活多样的教学观摩、教案竞赛、专题研讨、实地调研和参观考察等形式列入常规教学研讨活动范围。

5. 《形势与政策》课教研活动

1)《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一个教学专题都应经过教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

2)教研室要组织任课教师对教学专题进行集体培训。

3)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每一个教学专题的教研活动。教师参加教研会之前,应熟悉教学专题内容,积极参与教研会的讨论,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与意见。

4)教研室支持所有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学院与《形势与政策》有关的教改活动。

5)每学期学院派出若干名教师参加教育部《形势与政策》骨干教师培训,参会教师应向教研室提供参会照片、会议资料等,并在教研会上传达会议精神。